语言习得规律与语言教学

本文核心词:语言学习规律。

语言习得规律与语言教学

一、引言

语言是用声音来表现人们相互之间的思维、情感和行为动作的。人类语言既有其共同的规律,又根据民族、地区、国家的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语言的亲缘性极其强烈,任何民族、地区、国家的语言对自身而言可称为主体语言或母语;反之,则称为客体语言或外语。人类对母语的掌握是习得而来的,也就是说在母语的自然环境中无意识地学成的,而对外语来说则是学来的,即在特定的学习环境中有意识地学成的。虽然习得母语与学习外语在环境、方法、年龄等方面有很大差别,但也存在着共同之处,即人是语言的学习者。如何运用语言习得规律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外语教学,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二、语言习得理论及其特点

关于语言习得世界上不少语言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说话人心理活动的结果,婴儿无生就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对他们的语言错误不须纠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在生活实践中自我纠正。克拉申则提出,语言习得的关键是一个内在化的过程,即把语言的语法和语用规则内在化,成为大脑机制的一部分。他还认为,外语学习是受环境影响的,一是自然环境,学习者通过与语言接触自然吸收,这种学习是潜意识的;二是课堂环境,学习者在正规的课堂训练中学习语言,这种学习是有意识的。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母语还是外语都是学会的,只不过是学习的环境和途径不同而已。

首先,人类习得母语是与自然环境潜移默化的作用分不开的。一个人从生到死这几十年内与其同一语言社区的`人们相互交流,经过了先听后说,再进行模仿、类比、评价等不同的运动过程和发展阶段。这一过程的实现主要不是依靠教学活动,而是通过大量的自然接触和日常生活交际活动,随着年龄增长所获得的语言知识,经验和技巧。我们知道,婴儿在习得母语的同时不自觉地完善着自己语言器官的功能,并不断地将语言与其所反映的环境和事物联系起来,形成了有特定意义的概念。随着生理机能的逐步发展和成熟,这种概念和语言同步形成,并且在特定的地域,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人群中反复不断地使用自己的母语。因此,母语及其使用规则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上升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被人们所掌握、所熟练的。

其次,从生命科学的角度来讲,人的心灵、智慧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类内在的生物本性。人的语言是心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来就隶属于生物的本性,是一种自然的能力。虽然自然界中的一些动物也有自己的“语言”,但毕竟与人类的语言有着质的不同。人类的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而鸟语兽语仅是它的自然本性的流露而已。人的口、舌、喉、脑等语言器官是生来具有的,并在生长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外界的刺激只是促使语言通过语言器官去完成的。因此,人的自然语言能力是语言习得在其本身上的反映的基础。换言之,语言习得不是学来的,而是人们身上自然发生的事情。

第三,生物本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到青春期后,大脑随之发生变化。这时一些抑制性能起作用,把已经基本完成的语言生物性能抑制下去,使生物本性潜能化。所以成人的语言习得远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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