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学校工作职责

本文核心词:宝宝中心孕妇学校。

孕妇学校工作职责

孕妇学校专职人员职责

1、准备授课教具、讲义,维持秩序。

2、每天到孕检科发放课程并回收当天记录的“孕妇学校上课登记表”。

3、做好孕妇上课时的签到登记,每周检查一次孕妇的听课情况及时电话督促未按约听课的孕妇,保证听课率达50%以上;

4、发放宣教资料与班前班后调查问卷,完成调查问卷的批阅,并督促不及格的孕妇回校补课。

5、每月统计一次听课率,分析存在问题,突出的、有待改进的问题,要向相关部门提出。

6、护理部定期对孕妇学校管理工作进行质控,发现与专职人员及时分析讨论,并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孕妇学校的一切设施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提出,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负责教室的卫生以及物品的保管,发现丢失及时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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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学校宣教制度

开展孕妇学校目的是探讨本院对孕妇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等相关知识健 康宣教及管理方法。开设孕妇学校,对到本院进行产前检查、分娩的孕妇提供相关的服务信息及相关知识的健康教育,对授教人员进行培训,对授教内容进行规范。结果提高了孕妇及家属对孕期、分娩期、产褥期知识的了解。结论孕妇学校的设立非常必要,健康宣教的质量和效果证明需要严格的管理和持续性改进。

孕妇学校健康教育是一门研究保健知识和技能、影响个体和群体,授课内容目的为消除危险因素、预防疾并促进健康的科学,通过有计宣教内容按孕期、分娩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等几个阶段进行有计划、有组织、有评价的教育活动,改善和促进个体的健康。采用系统、灵活、结合实例、模拟操作。

一、科室设置及管理

(一)我院开办孕妇学校进行孕产期保健知识宣教。由孕妇学校校长主管;医疗保健机构要保障孕妇学校、人员、设施及教学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二、孕妇学校职责

(一)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孕妇学校制度与常规。

(二)针对妇女妊娠的.不同时期,分别开设孕早、中、晚期和产后培训班,不同班别宣教重点应各有侧重。

(三)对健康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对参加授课的孕产妇进行孕产期保健知识的班前、班后问卷测试,评价健康教育的效果。

(四)每季度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常见问题及满意度调查表,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以调整改进工作。

(五)每次授课必须派发宣教资料,并制作健康教育处方及孕产期健康教育宣传单张供孕产妇免费取阅

孕妇学校管理制度。

1、 孕妇学校固定教室设在我院五楼会议室,环境要求整洁、宽敞明亮,空气流通。

2、 孕妇学校配备听课桌,靠背椅。

3、 孕妇学校配备有电视机、DVD播放机、投影仪、麦克风等影像设备,并有相应的健康教育播放碟。

4、 孕妇学校有相应的模型展示柜,各种宣传资料。

5、 孕妇学校配备相关健康教育模型:婴儿模型、女性骨盆模型、乳房模型、营养食品模型等置于展示柜内。

6、 有饮水设备。

7、 每周安排一次课程,年初课程进行一次总排,课程时间要求固定。每个月有适当的周末时间安排,以方便孕妇上课。课程表由产前科医生向所有进行产检的孕妇发放,

8、 上课老师由科主任、产科护士长、助产士、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等轮流担任。任课老师应当提前按照要求备好课,上课内容要求通俗易懂,符合孕妇、产妇和新生儿的生理心理需求。

9、 根据孕妇学校的课程内容安排,由防保科、妇产科、院办提前通知孕产妇。

10、 孕妇学校由防保科和妇产科共同管理,具体工作由防保科负责。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溃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求紧急会诊。

八、急救药品、设备管理制度

1、抢救室(产房)的急救药品要加强管理,实行四定:定人员管理、定基数保存(用后及时补足)、定位置存放,定时间检查,发现过期失效或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保证抢救药品随时有用。管理人员每天检查一次,护士长每周督查一次,护理部每月督查一次。分管领导随时进行抽查。

2、所有配置的仪器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一律不准外借及随意挪动位置(如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3、保持仪器清洁,所有仪器用后必须及时清洁消毒,如有损害,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修理,保持抢救设备功能状态。

4、产科医护人员必须掌握抢救室各种监护设备的使用。

九、抢救用血管理制度

1、配血和输血工作人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的操作技术,以保证病员输血安全。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履行审批手续。

3、输血前要与患者或家属进行谈话并签字。

4、输血前常规定血型并使用正确的交叉配血方法。

5、确保输入血与病人血无相斥性,必须有2人同时核对,确认血液或血液成份及接受输血的病人两者正确无误并签名。

8、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查血液有效期及容器(袋)、查血液质量、查输血装置;对病人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量、血品种、血型、交叉配血化验单,也包括献血员姓名、血型、编号、交叉配血化验单等。

7、不能将药物加入血液或血液成份中一起输注。

8、根据病情决定输血速度。原则上是开始速度应慢,5ml/分,观察10~15分钟无异常后适当加快速度,急性失血性休克或心功能差者酌情加快或减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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