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本文核心词:十一五规划纲要全文。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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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二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重大成就

第二节 主要问题

第三节 战略机遇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四节 指导思想

第五节 基本原则

第六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重点区域

第七节 重点经济区

第八节 农产品主产区

第九节 重点生态区

第十节 资源富集区

第十一节 沿边开放区

第十二节 特殊困难地区

第四章 基础设施

第十三节 强化铁路建设

第十四节 完善公路网络

第十五节 优化民航布局

第十六节 加快发展水运

第十七节 加强水利建设

第十八节 畅通能源通道

第十九节 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五章 生态环境

第二十节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第二十一节 实施重点生态工程

第二十二节 加强环境保护

第二十三节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第二十四节 做好防灾减灾

第六章 特色优势产业

第二十五节 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

第二十六节 优化调整资源加工产业

第二十七节 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

第二十八节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二十九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第三十节 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第七章 美好新农村

第三十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第三十二节 振兴牧业经济

第三十三节 提高林业发展水平

第三十四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三十五节 建设农民幸福家园

第八章 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第三十六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第三十七节 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第三十八节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第三十九节 统筹城乡发展

第九章 科教和人才

第四十节 优先发展教育

第四十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四十二节 建设创新型区域

第四十三节 推进人才开发

第十章 民生事业

第四十四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第四十五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第四十六节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第四十七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四十八节 繁荣文化事业

第四十九节 创新社会管理

第五十节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第十一章 改革开放

第五十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第五十二节 加强区域互动合作

第五十三节 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

第五十四节 推动沿边地区开发开放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

第五十五节 强化政策支持

第五十六节 精心组织实施

第五十七节 加强指导协调

第五十八节 做好评价考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西部大开发“十二五”(20112015年)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动西部大开发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一节 重大成就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下,西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艰苦奋斗、不懈努力,国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西部大开发取得了巨大成就。西部地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比2005年翻了一番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交通运输网骨架初步形成,新增公路通车里程、新增铁路营业里程分别达到36.5万公里和8000公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成效显著,重点生态工程进展顺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快速发展,资源优势逐步转变为经济优势,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步,“两基”攻坚计划全面完成,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比2005年分别增长80.0%和85.7%,城乡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广大干部开拓创新意识明显增强,各族群众精神风貌昂扬向上。西部地区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西部大开发不仅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的发展,也为全国发展开辟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是完全正确的。

专栏1:“十一五”西部地区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第二节 主要问题

西部大开发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时期,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与东部地区发展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水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经济结构不合理、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贫困面广量大、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的问题仍然突出,加强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西部地区仍然是我国区域发展的“短板”,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西部地区的繁荣、发展和稳定,事关各族群众福祉,事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认识西部地区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和承担的特殊使命,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第三节 战略机遇

“十二五”时期,西部地区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国外看,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推进,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加快流动和重组,有利于西部地区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全面提升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和沿边开发开放水平。从国内看,一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经济结构深刻调整,有利于西部地区充分发挥战略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二是西部地区投资环境和发展条件不断改善,各族干部群众求发展、奔小康的愿望更加强烈,有利于西部地区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三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更为突出,中央不断加大支持西部地区发展的政策力度,有利于在根本上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四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支持。更加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发展保障能力;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美好家园和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更加注重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民生改善;更加注重优化区域布局,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推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建设美好家园,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第五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对经济发展全局影响较大的结构性问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承接产业转移,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既要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又要在“好”上做文章,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科技进步和创新。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战略基点,大力推进制度和政策创新,积极构建比较完善的创新体系和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首要目标,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努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强土地、能源、矿产、水等资源的节约和管理,强化节能减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第六节 主要目标

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区域比较优势充分发挥,资源有效利用,特色优势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自我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经济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初步形成,重点城市群内基本建成2小时交通圈,基本实现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群众出行更加便捷。铁路营业里程新增1.5万公里,道路交通、通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明显加强,供水、防洪减灾能力显著增强,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2万吨/日。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取得积极进展,森林覆盖率达到19%左右,森林蓄积量增加3.3亿立方米,草原生态持续恶化势头得到遏制,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减少。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不含西藏自治区)下降1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其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4.5%,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5%,氨氮排放量减少6.8%,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4%。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比重明显下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第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第三产业发展壮大,吸纳就业能力明显提高。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全国的差距逐步缩小。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以上。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镇化率超过45%。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就业更加充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政府职能加快转变,社会管理能力明显加强,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区域

严格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持一手抓重点经济区培育壮大,一手抓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一手抓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一手抓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西部大开发。

第七节 重点经济区

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交通枢纽和区域中心城市,着力培育经济基础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重点经济区。积极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土地集约利用,形成西部大开发战略新高地,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积极推进重庆、成都、西安加强区域战略合作。

专栏2:重点经济区

成渝地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科技教育、商贸物流、金融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南地区科技创新基地。

关中天水地区: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基地,科技教育、商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西北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全国重要的历史文化基地。

北部湾地区:我国面向东盟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地带和桥头堡,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重要的临海石化、钢铁基地。

呼包银榆地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新材料和原材料产业基地,北方地区重要的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基地。

兰西格地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和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区域性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天山北坡地区: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地区对外开放的陆路交通枢纽和重要门户,全国重要的综合性能源资源生产及供应基地,现代化农牧业示范基地,西北地区重要国际商贸中心、物流中心和对外合作加工基地。

滇中地区:我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面向东南亚、南亚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全国重要的烟草、旅游、文化、能源、商贸物流基地和区域性资源精深加工基地。

黔中地区:全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以航天航空为重点的装备制造基地、烟草工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宁夏沿黄地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新材料基地,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藏中南地区:全国重要的农林畜产品生产加工、藏药产业、旅游、文化和矿产资源基地,水电后备基地。

陕甘宁革命老区:全国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现代旱作农业示范区、黄土高原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重点红色旅游区。

第八节 农产品主产区

充分发挥光热水土资源和生物资源丰富优势,结合特殊自然条件,构建以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鼓励和支持农产品主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其他农业地区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形成一批农产品产业带,引导加工、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向优势产区聚集。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示范区。

第九节 重点生态区

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西部地区生态地理特征,在生态脆弱、生态系统重要的地区,严格控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适度控制其他开发活动,缓解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的压力。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强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加快构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各类资源,从分散治理向集中治理、从单一措施向综合措施、从偏重数量向提升质量转变。巩固生态工程建设成果,完善政策和相关配套设施,把生态建设与发展替代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生态建设制度保障。

专栏3:重点生态区

西北草原荒漠化防治区:内蒙古草原、宁夏中部干旱带、石羊河流域、黑河流域、疏勒河流域、天山北麓、塔里木河上游等荒漠化防治区。开展以草原恢复、防风固沙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强沙区林草植被保护、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工作,以及牧区水利设施、人工草场和防护林建设。

黄土高原水土保持区:陕西北部及中部、甘肃东中部、宁夏南部及青海东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启动实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规划,开展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草、淤地坝建设,加强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

青藏高原江河水源涵养区:祁连山、环青海湖、青海三江源、四川西部、西藏东北部三江水源涵养区。开展以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保护草原、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扎实推进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祁连山水源涵养区和西藏等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

西南石漠化防治区:贵州、云南东中部、广西西北部、四川南部、重庆东部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开展以恢复林草植被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大退耕还林、封山育林育草和人工造林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强基本口粮田和农村能源建设。

重要森林生态功能区:秦巴山、武陵山、四川西南部、云南西北部、广西北部、西藏东南部高原边缘森林综合保育区。开展以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天然林资源、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

第十节 资源富集区

西部地区水能、石油、天然气、煤炭、稀土、有色金属等能源矿产资源储量大,周边国家和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潜力很大,生物资源多种多样。按照着眼长远、统筹规划、加强勘探、合理开发的要求,建设一批重要的能源矿产资源基地和产业聚集区,不断提高能源矿产资源供应能力和产业风险应对能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统筹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通道建设,推动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构建现代资源开发利用产业体系。

专栏4:重点能源资源富集地区

鄂尔多斯盆地:重点加大煤炭、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等资源的勘查开发力度,着力推进大型煤电基地建设,适度有序发展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产业。

塔里木盆地:重点加强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加快石油和天然气产能建设,提高西气东输能力,适当扩大石油天然气化工规模,提升加工利用水平,建设库尔勒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

川渝东北地区:重点加大天然气、页岩气资源勘查力度,增加天然气后备储量,支持开发大中型天然气田,建设天然气精细化工和大型复合肥、氮肥生产基地。

天山北部及东部地区:重点推进吐哈、准东、伊犁河谷煤炭东运、煤电一体化和煤化工基地建设,加快阿尔泰山铜镍及铅锌等资源开发,建设有色金属加工生产基地。

攀西-六盘水地区:重点开发利用煤、铁及钒钛、铜、铅锌、稀土等矿产资源,加强矿山整合,建设攀枝花-西昌钢铁、钒钛加工基地和六盘水、毕节、黔西南煤炭综合利用基地。

桂西地区:重点推进铝、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深度加工,延伸加工产业链,提高产品生产技术水平,建设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

甘肃河西地区:重点加强镍钴铜、钨钼及铁钒铬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深度加工,延伸产业链,建设金川、酒泉、嘉峪关金属综合加工利用基地。

柴达木盆地:重点加强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扩大钾肥生产能力,发展氯碱化工、金属镁及锂、硼产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建设柴达木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基地。

第十一节 沿边开放区

充分发挥西部地区地缘优势,依托国际大通道,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高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拓展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实施空间。制定和实施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探索沿边开放新模式。培育和建设一批富有活力的边境重点口岸、边疆区域性中心城市,形成边境地区要素集聚高地,带动沿边地区整体发展。

专栏5:重点沿边开放地区

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深化内蒙古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家的经贸合作与技术交流,发挥内引外联的枢纽作用。

向西开放门户:深化新疆与中亚、西亚、南亚及欧洲国家的合作,加快与内地及周边国家物流大通道建设,发挥上海合作组织作用。

东盟合作高地:以广西为核心,建设并完善与东盟合作平台,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发挥更大作用,增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深化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印度洋沿岸国家合作,建设西南出海战略通道。

第十二节 特殊困难地区

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制定实施扶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把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及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编制实施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创新扶贫开发模式,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口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整村推进、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开发力度,逐步提高扶贫标准。探索新的开发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逐片解决贫困问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制定支持革命老区发展指导意见,组织编制川陕、左右江等革命老区发展规划。

第四章 基础设施

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强化西部地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全面加强水利、能源通道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西部大开发重大项目储备库,每年新开工一批重点工程。

第十三节 强化铁路建设

加快西部地区与东中部地区联系的区际通道建设,重点建设西部地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出海通道,以及西南地区连接西北地区的南北通道。加强与东北亚、中亚、东南亚、南亚地区互联互通的国际通道建设。强化现有线路扩能改造,有序发展高速铁路,建设西安至兰州、西安至成都、成都至贵阳等一批客运专线,兰新第二双线、成兰铁路、成昆铁路扩能等区际干线,蒙西至华中地区等煤运通道,拉萨至日喀则、格尔木至敦煌等西部干线。研究建设川藏铁路。根据发展实际,有序推进重点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形成西部地区铁路路网主骨架,路网规模达到5万公里左右,复线率达到50%以上,电化率达到60%以上。

专栏6:重点铁路工程

区际干线:建成兰新第二双线、拉萨至日喀则铁路,建设郑州至重庆、银川至西安等快速铁路,规划建设成都至康定、拉萨至林芝、格尔木至库尔勒、敦煌至格尔木、黄桶至百色、柳州至肇庆、哈密至额济纳、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北京至呼和浩特等铁路,以及渝怀复线、包兰铁路银川至兰州段复线、焦柳线怀化至柳州电化、阳平关至安康复线、洛湛铁路南段复线、宝中铁路复线等。

国际铁路:规划建设中吉乌铁路、巴彦乌拉至珠恩嘎达布其铁路、玉溪至磨憨铁路、霍尔果斯口岸站,实施包头至白云鄂博铁路、南宁至凭祥铁路等扩能改造。

煤运通道:强化“三西”煤炭外运通道,完善大秦铁路集疏运工程,建设蒙西地区至华中地区的运输通道;加快形成蒙东煤炭外运通道,建设锡林浩特至乌兰浩特铁路、巴彦乌拉至阜新铁路以及锡林浩特至多伦至丰宁铁路复线。

区域开发性新线:规划建设兰州至合作铁路、北屯至准东铁路、哈密至罗布泊铁路、哈密至将军庙铁路、长春至太平川至白音胡硕铁路。

运输枢纽:建设西安、兰州、乌鲁木齐、成都、昆明等集装箱中心站,建设成都北、重庆兴隆场、西安新丰镇、南宁南、贵阳南等路网性编组站。

第十四节 完善公路网络

强化路网衔接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打通省际“断头路”,建设北京至昆明、北京至拉萨、青岛至银川、连云港至霍尔果斯、上海至西安、上海至成都、杭州至瑞丽、广州至昆明等国家高速公路,基本建成国家高速公路网西部地区路段。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现有国道基本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超过80%。重点建设连接东中部地区的公路干线和通往东南亚、南亚、中亚和东北亚等周边国家的国际运输通道,与相邻国家连接的重要公路运输通道基本实现高等级化,显著提升口岸公路和国边防公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通公路,除西藏外80%以上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村通班车。

第十五节 优化民航布局

优化机场网络结构,加强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建设,完善支线机场布局,形成以成都、西安、重庆机场为区域枢纽,乌鲁木齐、昆明机场为门户枢纽,支线机场为支撑的机场网络体系。新建一批对改善边远地区交通条件、促进旅游等资源开发及应急保障具有重要作用的支线机场,加快现有支线机场改造和扩建,进一步完善现有支线机场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民航空中交通管制设施建设。鼓励发展通用航空。

专栏7:机场建设布局

西南机场群:建设昆明西南门户枢纽机场,强化成都、重庆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提升贵阳、拉萨等干线机场能力,改扩建重庆、铜仁、腾冲、拉萨、林芝、南充等干支线机场,迁建泸州、宜宾等支线机场,新建武隆、巫山、那曲、乐山、稻城、红原、遵义、毕节、六盘水、黄平、泸沽湖、红河、沧源、澜沧等支线机场,研究建设成都新机场。

西北机场群:建设乌鲁木齐西北门户枢纽机场,加强西安机场区域性枢纽功能,改扩建西安、西宁、银川、库尔勒、和田、乌鲁木齐、榆林、兰州、敦煌、庆阳、格尔木、哈密等干支线机场,迁建延安、汉中、安康、天水、且末、富蕴等支线机场,新建果洛、莎车、石河子、张掖、金昌、夏河、陇南、德令哈等支线机场。

北方机场群:发挥呼和浩特机场的区域带动作用,改扩建呼和浩特、海拉尔、赤峰、通辽等干支线机场,新建霍林郭勒、扎兰屯、乌兰察布等支线机场。

中南机场群:完善南宁等机场区域枢纽功能,改扩建南宁、桂林、柳州等干支线机场,新建河池等支线机场。

第十六节 加快发展水运

进一步改善长江干线和西江航运干线通航条件,基本实现嘉陵江、右江航道梯级渠化和红水河全线复航,形成有效沟通东中部地区的内河高等级航道体系。推进重庆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加快内河主要港口和地区重要港口建设,促进高等级公路、铁路与内河港口的无缝衔接。进一步完善沿海港口布局,初步形成煤炭、原油、铁矿石和集装箱的合理运输体系。

专栏8:水运通道

长江上游:研究实施长江干线水富至宜宾段三级航道工程,适时实施三峡水库库尾航道整治,建设嘉陵江、乌江、岷江航电枢纽和高等级航道。

西江上游:建设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工程及船闸项目,建设右江鱼梁、老口航运枢纽,加快红水河、龙滩、右江百色枢纽通航设施建设。

澜沧江:改善澜沧江等国际河流航运条件。

内河港口:加快规模化、专业化港区建设,拓展港口功能。

沿海港口:结合沿海石油石化企业扩能与布局和大型钢铁基地布局,配套建设相应码头。建设钦州港、防城港港、北海铁山港深水航道等工程。

第十七节 加强水利建设

加强水利规划,完善防洪减灾、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体系。突出防洪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防治,加快西北、西南地区跨界河流重点河段整治。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西南地区水源工程建设;在充分节水和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建设跨流域、跨区域调水工程,解决西北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做好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及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前期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和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在水土资源匹配较好的地区合理建设一批新灌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根据牧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开展水土保持与水生态修复,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水资源管理,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发展高效节水产业,淘汰高耗水的落后产能,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专栏9:重点水利工程

重大水利枢纽:加快建设重庆金佛山、观景口,四川小井沟,云南小中甸,陕西南门沟,新疆克孜加尔、阿尔塔什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积极推进西藏拉洛,黄河古贤,西江大藤峡,内蒙古文得根、扎罗木德,贵州夹岩、黄家湾、马岭,云南德厚、阿岗、车马碧,青海蓄集峡等水利工程前期工作。

重点调水工程:加快推进甘肃引洮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新疆布尔津河西水东引、陕西引汉济渭、云南牛栏江滇池补水等工程,推动内蒙古引绰济辽、甘肃白龙江引水等工程前期工作。

灌区建设与续建配套工程:积极推进内蒙古尼尔基水库灌区、绰勒水库灌区,宁夏沙坡头灌区,四川武引灌区二期、升钟灌区二期,广西乐滩水库灌区建设。加快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力度。

民生水利工程: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病险水库和老化失修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

第十八节 畅通能源通道

加快原油及成品油管网建设,积极推进陆路原油进口通道及配套干线工程建设,完善成品油输送管网。建设中哈、中俄、中缅等国际油气管道和新 山子、甘肃兰州等石油储备基地。大力发展天然气管网,建设西气东输三线、四线工程,扩大西气东输管道输送能力。完善西部地区区域性管网建设,满足生活生产需要。开展青藏天然气管道等工程项目前期论证,适时启动实施。继续加大西电东送力度,推进跨区域输电工程建设,优化完善区域和省级电网,全面提高综合供电能力和可靠性。积极推进西南地区电力交换枢纽建设。

专栏10:油气管网重点工程

原油管网:建设中哈原油管道二期、独山子乌鲁木齐管道、中缅原油管道皎漂瑞丽昆明、昆明重庆段等陆路进口通道及配套干线工程,兰州成都、长庆呼和浩特等国内增输及上产原油管道工程。

天然气管网:建设中亚天然气管道C线,完善西北通道;加快建设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完善西南通道;新建陕京四线及支线;完善川气东输通道。

第十九节 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强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重点建设城乡宽带网络、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综合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服务。建立和完善电信、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的信息网络普及水平,力争行政村基本通宽带,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强化邮政基础网络,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推进村邮站和信报箱建设,提高邮政普遍服务水平,基本实现村村通邮。加强信息资源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完善涉农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构建信息安全防护体系。

第五章 生态环境

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二十节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提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支出标准及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中央财政对重要生态功能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建立省级财政对省以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体制。进一步完善青海三江源、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补偿试点,启动祁连山、秦岭-六盘山、武陵山、黔东南、川西北、滇西北、桂北等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土地、海洋、矿产、森林、草原等各种资源税费政策和征收管理办法,研究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逐步建立区域间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下游与上游地区、开发与保护地区、生态受益与生态保护地区之间开展生态补偿。积极探索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加快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节 实施重点生态工程

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继续安排退耕还林(草)任务。完善和落实退牧还草政策,调整工程建设内容,综合治理退化草原,恢复草地植被。启动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快编制实施科尔沁退化草地治理,甘孜高寒草地生态修复、伊犁河谷草地保护等重点草原生态保护工程规划。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三峡、丹江口、刘家峡等库区生态综合治理,加快三峡库区周边绿化带建设。稳步推进生态移民,强化安置地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稳步推进三江源等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强西藏生态安全屏障、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青海湖流域、祁连山水源涵养区、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和迪庆“两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推进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噶尔盆地南缘等防沙治沙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碳汇造林项目。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力度。

专栏11:重点生态工程

退耕还林:新增退耕地造林任务,配套实施宜林荒山荒地造林、封山育林。重点安排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及石漠化严重等生态地位重要区域,并向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退牧还草:重点安排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围栏建设任务5亿亩,退化草原补播改良任务1.5亿亩,配套建设一定规模人工饲草地和舍饲棚圈,适当扩大岩溶地区草地治理试点范围。

石漠化治理:逐步扩大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规模,通过加强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合理开发利用草地资源等措施,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

京津风沙源治理:继续实施并完成一期规划剩余任务,着手编制二期工程规划并启动实施,对沙尘源区与路径加强区进行有效治理。

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进一步调减木材产量,对森林进行有效管护,加强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经营。

防护林体系建设:开展“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五期和长江、珠江流域及沿海等防护林建设,增加林草植被,形成生态屏障。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长江中上游、黄河中上游和珠江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积极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淤地坝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48万平方公里。

生态移民:对生活在生态条件恶劣、不适宜人类生存地区的农村人口实施搬迁,达到保护自然生态、改善生产生活的双重目标。其中,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生态移民任务约74万人。积极支持宁夏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

第二十二节 加强环境保护

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快黄河中上游、珠江、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三峡库区及上游以及云南滇池水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对青海湖、博斯腾湖、艾比湖、洱海、抚仙湖、草海等湖泊采取预防性保护措施,进一步加强澜沧江中上游、东川小江、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疏勒河、渭河、乌梁素海等流域综合治理。严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高饮用水水质达标率,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建立健全工业污染防控体系,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食品等行业及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治理,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成渝城市群等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

第二十三节 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强化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开采回采率和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淘汰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全面推进电力、钢铁、石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提高现有设施运行效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积极推进甘肃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点,组织开展重点资源富集区、城市、行业和园区循环经济试点并扩大试点范围。稳步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专栏12:循环经济和低碳试点

循环经济试点地区:积极推进甘肃循环经济示范区和重庆(三峡库区)、贵阳、榆林、石嘴山、石河子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建立城市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开展六盘水、包头、鄂尔多斯、乌海、长寿、金昌、白银等资源型城市试点,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循环经济试点行业: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轻工、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四川西部化工城、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青海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庆长寿化工产业园区、重庆永川开发区、广西贺州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云南昆明循环经济园、宁夏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新疆库尔勒经济开发区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积极推进陕西、云南、重庆和贵阳开展低碳试点建设,建设一批低碳产业示范园区,探索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

第二十四节 做好防灾减灾

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调查和危险性评估,针对危害严重、稳定性差、不能或不宜搬迁避让的灾害隐患点,以工程措施为主进行重点治理。对于工程治理方案难以有效治理或治理成本过高的灾害隐患点,实施生物措施治理或搬迁避让工程。建立省、市、县、乡四级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应急指挥装备的配备,充实专业救援救助力量,在灾害高风险区内的城镇和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城市规划建设综合避难场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强化综合防灾减灾教育,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做好汶川、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支持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实施,提升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六章 特色优势产业

发挥比较优势,深入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国家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第二十五节 加快发展现代能源产业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调整优化能源开发布局,重点建设鄂尔多斯盆地、蒙东、西南、新疆等国家重点综合能源基地,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提升能源保障水平。

加大大型煤炭基地勘查力度,加快建设陕北、黄陇、蒙东、神东、宁东和新疆等煤炭基地,优化发展云贵煤炭基地,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露天煤矿和千万吨级安全高效矿井。鼓励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加快大型坑口燃煤电站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强煤层气、页岩气开发利用。科学布局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煤基多联产示范升级项目,有序推进产业化发展。

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实施精细开发,重点推进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四川盆地等重要的油气资源战略接续区建设,稳定国内石油产量,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依托国内和进口石油资源,优化原油加工布局,建设一批千万吨级炼油基地,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积极发展石油天然气化工,建设和完善一批大型石化基地。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保护生态和做好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制定和完善流域水电开发规划,有序推进西南地区和黄河上游重点流域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水电站。积极推进甘肃河西等西北地区及内蒙古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加强并网外送配套工程建设,鼓励风电就地转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重点利用沙漠、戈壁及无耕种价值的空闲土地,集中建设若干座50-100兆瓦规模的大型光伏电站。通过在偏远地区建设小型光伏电站等方式,解决无电地区人口用电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划要求,稳步推进广西等地区大型核电站建设。做好铀矿资源勘探工作。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等其他新能源,加强青藏高原可燃冰勘探和开发利用研究。

专栏13:现代能源产业布局

煤炭开发与转化:建设陕北、黄陇、神东、宁东、蒙东、云贵及新疆等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陕北、彬长、准东、鄂尔多斯、宁东、陇东、锡林郭勒、呼伦贝尔、贵州等大型煤电基地,有序开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和煤基多联产示范,稳步推进产业化发展。

石油天然气开发及加工:建设塔里木和准噶尔盆地、鄂尔多斯盆地等石油生产基地,鄂尔多斯、川渝和塔里木以及青海等天然气生产基地,克拉玛依独山子、兰州、乌鲁木齐、昆明等炼油基地,克拉玛依独山子、兰州、彭州等石化基地,达州、长寿等天然气精细化工基地。

水电开发:科学规划建设金沙江中下游、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中下游、黄河上游和雅鲁藏布江中游河流(段)水电基地。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序开展金沙江上游、澜沧江上游、通天河、怒江等流域水电开发前期工作。

风电:建设蒙西、蒙东、甘肃酒泉、新疆哈密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

第二十六节 优化调整资源加工产业

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实施国家战略矿产资源勘查储备计划,实现找矿突破,增加资源储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重点资源富集区建设,促进资源开发与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增收相结合。积极利用国外资源,拓展我国资源安全供应渠道。推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改造提升酒钢、包钢、重钢、攀钢钢铁基地,积极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加强有色金属等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延长产业链,推进冶电联营,在资源富集地区建设一批深加工产业基地。做好稀土资源战略储备,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逐步形成合理开发、有序生产、高效利用、技术先进、集约发展的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格局。推进青海、新疆、西藏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发展并形成若干大型钾肥生产基地,优化发展氯碱、磷化工等基础化工原料,大力发展精细化工。加快淘汰落后水泥产能,提升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节能减排标准,有序发展新型建材产业。着力推动轻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重点发展纺织服装业。推动酿酒、制糖等食品加工业发展,着力打造贵州遵义和四川宜宾、泸州白酒“金三角”生产基地以及贺兰山东麓、河西走廊葡萄酒文化长廊。

专栏14:资源深加工产业布局

钢铁:建设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四川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推进重庆、昆明、贵阳等城市钢厂搬迁和酒钢、包钢、水钢、八钢升级改造。发挥云南等沿边省区区位优势,就近利用境外资源,研究建设铁矿深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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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

有色金属:推进陕西钼钛、甘肃河西地区镍钴铜、宁夏钽铌铍、青海铝电联营及钠镁锂、云南铝电联营及钛锡、贵州锰钛深加工基地建设,稳步发展西藏中部地区铜铬产业,建设藏青工业园区。

非金属矿产资源:建设云南、贵州大型磷化工基地;推进青海柴达木、新疆盐湖等资源综合开发,积极发展钾肥及盐碱化工。

稀土:推进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深加工基地建设。

纺织服装:建设新疆、陕西、四川棉纺织,新疆、内蒙古、宁夏、青海毛绒纺织,四川、重庆、广西、陕西、云南丝绸,四川、重庆、甘肃化纤纺织基地。建设陕西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新疆石河子和阿克苏纺织城、宁夏银川生态纺织园项目。

第二十七节 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

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以及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成套化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智能输配电、石化成套装备、钻井设备、工程机械、重型装备、数控机床、汽车摩托车等装备制造业,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重大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级研发生产基地。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及配套为主的航空装备、轨道交通、新一代卫星、运载火箭及其应用,以及国防军工专用制造装备。加快构建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装备科研生产体系,推动国防科技与民用科技互动发展、双向转移。积极发展以节水灌溉、耕种播种、收获加工、牧草加工等为重点的农用机械制造业。

专栏15:重点装备制造业布局

发电、输变电成套装备:建设重庆、西安、德阳、成都、自贡、宜宾、昌吉、银川、南宁、西宁等重大电力装备生产基地。

大型机械及轨道交通装备:建设包头、柳州、重庆、西安、宝鸡、天水、石嘴山、昆明、贵阳、泸州、资阳等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及配套生产基地。

石化成套装备:建设德阳、兰州、宝鸡、西安、榆林、克拉玛依等石油化工设备及石油钻探设备生产基地。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建设重庆、成都、西安、柳州、包头、乌鲁木齐等汽车产业基地。

数控机床:建设重庆、银川、西安、宝鸡、成都、天水、昆明、贵阳、西宁等数控机床研发生产基地。

航空航天:建设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成都、贵阳、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基地和重庆两江新区国防军工专用制造装备基地;建设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第二十八节 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加快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有选择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比较优势突出的高技术产业链、集聚区和产业基地。新能源产业要重点推广太阳能利用技术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风电关键零部件,发展高效率、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等产品,建设大型风电装备、光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新材料产业要大力发展稀土功能材料、稀有金属材料、高性能膜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特种玻璃、功能陶瓷、半导体照明材料等新型功能材料,积极发展高品质特殊钢、新型合金材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节能环保产业要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的技术、装备及产品,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产业化,推进城市矿产、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体系建设。生物产业要重点开发数字医用设备、生物医用材料与人工组织器官等核心技术和系列产品,推进基因治疗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和特色生物医学工程产品产业化。着力培育生物育种产业,积极推广绿色农用生物产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要重点发展集成电路、元器件、电子材料、多语言软件等核心基础产业,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平板显示、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促进物联网、云计算的研发和产业化。新能源汽车产业要重点开发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子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发展混合动力和纯电动汽车等。

专栏16: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

新能源:建设乌鲁木齐、酒泉、重庆、成都、德阳、包头、西安、银川、昆明、六盘水等地风电装备、光伏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开发2.5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物质液体燃料技术,建设云南、广西等生物质能源研发生产基地。

新能源汽车:建设重庆两江新区、成都、柳州新能源汽车基地和西安比亚迪汽车产业园。

节能环保:建设重庆、成都、宝鸡等环保安全成套装备生产基地。

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重庆、成都、绵阳、西安、昆明、天水、贵阳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生物:建设重庆、成都、兰州、西安、杨凌、贵阳、昆明、通辽、桂林等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新材料:建设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陕西钨钼钛锆稀有金属材料、超导材料、生物医药材料,甘肃镍及镍钴合金材料,宁夏钽铌铍和光伏材料,重庆铝镁轻合金材料,四川光伏材料、高性能纤维材料,贵州钛及钛合金材料,云南稀贵金属材料及催化材料产业基地。

第二十九节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努力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完善金融组织体系,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壮大地方金融机构规模实力。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加强资本市场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发展现代运输方式和第三方物流,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全国性、区域性和沿边口岸物流中心。大力推进县城超市和配送中心、乡镇和村连锁农家店以及邮政三农服务站等流通网络建设,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大力发展信息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工程设计、服务外包和家政、养老、健身及社区服务等服务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依托丰富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加强资源整合,积极发展文化、生态、休闲、度假旅游,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打造富有西部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促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营市场化。重点培育一批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一批国内著名和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实施红色旅游二期规划,完善景点景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陈列布展水平。大力发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出版发行和会展等文化产业,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牌、有实力的文化骨干企业,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

第三十节 有序承接产业转移

按照市场导向、优势互补、生态环保、集中布局的原则,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要把承接产业转移与优化调整自身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结合起来,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支持东部地区企业通过多种方式与西部地区企业建立长期的合资合作关系。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在财税、金融、投资、土地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和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向西部地区有序转移。统筹规划产业园区建设,把产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引导转移产业向园区集中,促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特色化发展。继续做好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鼓励东西部地区共建产业园区,支持对口支援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支持西部地区资源型城市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后续产业,实现转型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园区适当扩区调位,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申请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严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关,防止落后和过剩产能向西部地区转移。

第七章 美好新农村

加大农业农村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有西部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体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

第三十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建设基本口粮田,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确保粮食面积稳定、产量稳步提高。强化农业补贴和主产区投入,建设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布局,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蚕茧、烟草、花卉等作物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政策措施,稳定生猪生产,保护生猪养殖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发挥陕西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甘肃河西走廊星火产业带高效节水示范工程作用,推进现代农业、旱作节水农业和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一批大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支持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专栏17:农业产业提升促进工程

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加强水利设施、基本农田、良种繁育和技术推广体系等建设,将四川、内蒙古、云南、陕西、广西等省区164个产粮大县建设成为国家级商品粮基地。

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工程:实施名优品牌推进战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区域性优势产业、地方性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山地高效立体农业工程:在西南丘陵山地及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区因地制宜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实行间种、套种、混种、复种、轮种,形成多作物、多层次、多时序的立体交叉种植结构。

现代种业工程:重点在甘肃、四川建设国家级制种基地,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建设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畜禽水产品种资源场及良种场,建设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发挥陕西关中、四川盆地、黔南低热河谷、宁蒙沿黄灌区、河西走廊、青海东部农业区等地区气候和资源优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科技优势,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强县,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特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节水灌溉工程:加强高效农田节水技术的综合集成,建设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中东部、宁夏中部干旱带、阴山北麓等节水灌溉和旱作节水示范基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000万亩,推广旱作节水技术,适当发展设施种植业,力争亩均节水达到80立方米以上。

“五小水利”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小塘坝、小水窖(池、柜)、小堰闸、小泵站和小渠道工程建设,启动实施西南五省区小型水利设施建设规划。

第三十二节 振兴牧业经济

加大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和牧区饮水安全工程,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牧民收入水平。稳步开展牧区水利试点,建设一批节水灌溉饲草示范基地。加快转变牧业发展方式,优化生产布局,推进传统放牧向舍饲、半舍饲和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在内蒙古东部、新疆伊犁和阿勒泰等草原水土条件较好地区,积极推行划区轮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草原畜牧业。在青藏高原东部、内蒙古中部、新疆天山南北坡、黄土高原等地区适度发展草原畜牧业,在贵州、云南稳步发展草地畜牧业。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推进草原承包到户和基本草原划定。加大沙化草地和黑土滩治理力度,加强鼠虫害生物防治。

专栏18:牧区重点工程

牧区水利:在水土条件较好牧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利设施和饲草基地。

牧业支撑保障:加快畜牧良种和牧草良种基地建设,有效防治草原鼠虫害和毒害草,加强草原防火工程建设。

牧区畜牧业转型示范:启动实施内蒙古及周边牧区草原畜牧业提质增效示范工程、新疆牧区草原畜牧业转型示范工程、青藏高原牧区特色畜牧业发展示范工程,支持肉牛(羊)标准化养殖小区(场)等建设,提高生产能力和水平。

牧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新疆、青海、西藏、宁夏、四川、云南畜产品加工业,重点支持内蒙古、新疆、宁夏形成千万吨鲜奶、百万吨肉类和万吨羊绒生产加工能力。

游牧民定居:加快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新疆、内蒙古等7省区的游牧民定居房、牲畜棚圈(暖棚)、饲草基地、贮草棚、青稞基地建设,争取到2015年未定居的游牧民全部实现定居。

第三十三节 提高林业发展水平

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加强森林经营,努力提高森林蓄积量和林地生产力。加快发展现代林业,努力构建林业产业体系,增加林业产值。继续实施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生物质能源林建设,积极发展林产工业和木材精深加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特色林下种养业,发展森林旅游。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国有林场改革,探索推进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健全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林浆纸一体化产业。

专栏19:林业重点产业

木本粮油生产:以提高产量和优化品种结构为重点,在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甘肃等省区建设油茶、核桃、板栗、枣、柿子、油橄榄等木本粮油基地,加快山区综合开发步伐。

速生丰产用材林:重点在内蒙古东部、云南南部、秦巴山、武陵山等地建立高效木材生产基地,增强木竹等原材料供应能力。

林产化工业:在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省(区、市)发展松香、松节油、紫胶、香精香料深加工,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

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下空间资源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实现林草、林药、林畜、林禽等多种模式相结合。

林浆纸一体化:利用西南地区林竹资源,建设林浆纸一体化生产加工基地。

第三十四节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拓展农业广度和深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提高农业生产直接收入。鼓励发展庭院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积极发展非农产业,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在产区布局,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农民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加大“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力度。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着力打造劳务品牌,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快实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扩大试点范围,建设四川南充、重庆合川等一批创业基地和创业园。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第三十五节 建设农民幸福家园

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水路电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加快通乡通村道路建设,同步推进村庄内外道路硬化,全面提高通达率、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加强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适当发展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不通电行政村用电问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加强农作物秸秆气化炉和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带动改水、改厨、改厕、改圈。优化居民点布局,统筹村庄建设,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改善村容村貌,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专栏20:“六到农家”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推进建设集中式供水设施,全面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公路:加快乡村道路改造,新建农村公路45万公里。

农村供电:用3年左右时间对未改造的农村电网进行全面改造,供电区域基本实现“户户通电”,基本解决西藏、青海、四川、云南、新疆等省区远离电网、居住分散的约120万无电户、500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

农村沼气:继续推进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和气化站建设,使50%以上的适宜农户用上沼气。

农村安居:统一规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规模,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约500万户。

农村清洁:加强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加强植树绿化,改善村容村貌。

第八章 城镇化与城乡统筹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十六节 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优化城市布局,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功能,集约节约用地,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充分发挥重庆直辖市和其他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序扩大人口规模,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强化产业功能和服务功能,全面提升经济实力和现代化水平。在关中、川南、渝西、黔中、滇中、宁夏沿黄、北部湾等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一批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支持西安咸阳、成都德阳绵阳、永川合川江津、贵阳安顺、酒泉嘉峪关、乌鲁木齐昌吉五家渠、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等城市一体化发展,推进贵安等新城新区规范建设。编制实施贵州毕节试验区发展规划。

专栏21:西部地区重点城市新区建设

两江新区:建成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先行区,我国内陆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长江上游地区的金融中心和创新中心,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西咸新区:打造区域性中心城市核心区和现代田园城市,重点发展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制造业、临空产业、仓储物流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和高端现代服务业。

天府新区: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建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聚集、宜业宜商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和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

兰州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先导区,黄河上游生态修复与未利用土地综合开发示范区,内陆欠发达地区统筹城乡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和新型城镇化的试验区,实施向西开放战略的`重要平台。

贵安新区:建成以航空航天为代表的特色装备制造业基地、重要的资源深加工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和旅游休闲目的地,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成黔中经济区最富活力的增长极。

第三十七节 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加强城市规划和建设,积极发展和壮大中小城市,强化产业功能,吸引人口集聚,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能力强的中心镇,适当扩大人口规模和容量,因地制宜推动小城镇整合。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建设一批交通节点型、旅游度假型、加工制造型、资源开发型、商贸流通型等特色鲜明的小城镇,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互动并进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启动实施百县中心镇建设工程,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县城和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权益。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第三十八节 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干道建设,在符合条件的城市安全有序地建设轨道交通,形成路网完善、市政道路与城际道路互联互通的城市道路体系,积极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向县城和重点乡镇延伸。支持发展热电联产,加大管网改造力度,提高集中供热率。加强中小城市、工业集中区、重点城镇供排水、供暖、供气、道路等公用设施建设,实现市政公共设施基本配套。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推进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运营管理。建立高效的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实施城镇绿化,提高绿地分布均衡性。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镇人文环境。

第三十九节 统筹城乡发展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方针,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将城市道路、供水供气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积极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以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事业为重点,加大农村投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和就业,促进城乡产业互动发展,发展农村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平等就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管理,创新城乡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城乡治安、市容卫生、交通秩序等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成都、重庆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在鄂尔多斯、延安、防城港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省级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第九章 科教和人才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完善人才开发机制,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第四十节 优先发展教育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支持农村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特别是利用闲置小学校舍建设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优化中小学布局,促进农牧区和边远地区适当集中办学,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边境地区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行。稳步推进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行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支持西部师范院校扩大免费师范生的范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推动东西部地区合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加快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支持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实施双语教育,积极稳妥推进民汉合校,办好内地少数民族班(学校)。优化高校布局结构,办好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大学,支持西部地方高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发展。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西部地区倾斜,扩大东部地区高校在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发展特殊教育。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专栏22: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教育信息化:支持农村学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中小学75%以上的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农村地区有计算机教室的中小学达到50%以上,促进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边境县、民族自治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民族教育发展计划:支持一批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扩大培养能力。加强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支持民族院校建设。

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地方高校建设,重点加强实验室、图书馆等办学设施建设,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大东部高校对口支持西部高校计划实施力度。

教育扶贫:支持大中城市职业学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学生接受教育并优先推荐就业。先行在广西、甘肃、宁夏等省区开展试点。

边境地区学校建设:支持边境地区重点口岸所在县及乡镇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学前教育:支持农村地区充分利用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培训。

第四十一节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继续开展国家与地方联合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煤化工、稀土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航天育种等领域科技联合攻关,攻克一批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开发一批新产品。加强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冰川冻土、生物质资源等基础科学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统筹军民结合、军地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协调发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第四十二节 建设创新型区域

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持关中天水、成渝等重点经济区加快构建创新型区域,支持西安、成都、绵阳等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构建区域创新网络,推动建立企业和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区域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让。发挥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加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基地建设,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营造区域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环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在重点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专利。完善创新成果交易转化市场体系。

第四十三节 推进人才开发

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抓好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人才各项工作,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人才开发工程,着力培养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和少数民族人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快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设一支高层次、高技能专门人才队伍。扩大干部交流规模,提高干部交流层次,继续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和挂职、任职锻炼工作。加大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公务员对口培训和基层干部培训。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西部地区建功立业。加强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大力引进国外智力。积极发挥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在西部开发中的智力支撑作用。

专栏23:重点人才开发工程

“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每年从西部地区选拔240名左右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1年的学习研修,选派部分特别优秀的访问学者到国(境)外学习研修。

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每年从中央和国家机关、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部分金融机构和东部地区选派14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到西部地区进行为期1年的服务锻炼。

西部地区管理人才创新培训工程:扩大中国西部开发远程学习网覆盖范围,建设三期项目。采取远程培训、面授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为西部地区重点地州市培养当地经济建设急需的高层次管理类人才。每年培训2万人。

东部城市对口支持西部地区人才培训计划:组织北京、上海、深圳等东部地区13个城市为西部地区培训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急需的管理类人才和业务骨干1.6万人。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引导优秀教师、医生、科技人员、社会工作者、文化工作者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每年重点扶持培养1万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第十章 民生事业

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十四节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不断扩大就业规模。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企业孵化基地建设,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促进各类群体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发展中介就业服务,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有序组织劳务输出,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四十五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各项医保制度的平衡和衔接。全面加强县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保障机制,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提高优待抚恤标准,加强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福利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公益性捐款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切实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应。加快农村教师、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周转房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加强农房设计、农房抗震、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节 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加强妇幼保健能力建设,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疾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增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需的全科医生培养,落实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专栏24:基本公共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筹资和保障能力,实现全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农村应急救治等专业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县级医院(含中医院)服务能力,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

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建设:建成一批标准化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通过转岗和规范化培训培养一批全科医生。

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加强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

第四十七节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采取有效措施缓解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升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逐步扩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范围,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继续加强西部地区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人口信息化建设,实施基层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工程,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第四十八节 繁荣文化事业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民族文化交流,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实施广播影视和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本着经济实用原则有序实施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建设工程,以及县及县以上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大力推进以文艺骨干、文化大户为重点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扶持。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西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专项工程。深入挖掘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促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和发展。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和民族特色体育场馆建设,打造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宁夏银川国际摩托车赛、内蒙古赛马等特色体育竞技活动品牌,促进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

专栏25:基本公共文化重点工程

西新工程:提高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和质量。加强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的译制、制作、播出及传输能力建设。加强民族语言广播网站建设。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完善农村基层广播电视和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入户率。全面实现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户户通”。

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培育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村电影院线公司和农村电影放映队,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和中小学生每学期观看两场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东风工程: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新闻出版能力建设和基层宣传发行能力建设,巩固新闻出版发行阵地。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整合传播数字化的文化资源,完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络。加强“双语”特色多媒体资源库建设。

地市级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对设施不达标的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重点建设一批博物馆。

第四十九节 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社会管理法制、体制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社会服务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区治理结构,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继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培育各类民间服务性组织,发挥其在联系社区、沟通民意方面的作用。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支持维稳力量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

第五十节 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内蒙古、广西、宁夏等民族地区发展。不断加大中央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力度,确保各族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新疆的特殊作用,进一步支持兵团建设和发展。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计划,改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条件,支持边境贸易和民族特需品发展。

第十一章 改革开放

坚持改革开放,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改革的新突破,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建立有利于西部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五十一节 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效能。深化垄断行业和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新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部门结合西部地区实际,创新金融产品,促进西部地区资本市场发展。有序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土地政策。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推进资源税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水价等价格改革,理顺煤电价格关系,实行阶梯式水价,开展水权交易,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第五十二节 加强区域互动合作

加强与中东部地区的合作,广泛开展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特色农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互动合作和项目对接,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流动配置,促进区域间形成合理的产业分工格局。支持区域一体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电力、煤炭、天然气、油品供应和运输以及水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优质果品等农产品主产区与东中部地区销售渠道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依托亚欧大陆桥、西南大通道、长江水道等重要通道,支持内蒙古与京津冀、贵州广西与珠三角、重庆与长三角地区开展合作,构筑区域合作新格局。培育西江上游、兰新线经济带。健全合作机制,发挥区域性合作组织作用。

第五十三节 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

全面推进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加强综合交通运输通道建设,打造重庆、成都、西安、昆明、南宁、贵阳等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积极推动宁夏形成我国面向阿拉伯、穆斯林国家开放的重要窗口。依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外贸规模,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生产加工基地、服务外包基地、保税物流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推进重庆两路寸滩和西永、四川成都、广西钦州、陕西西安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继续支持办好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亚欧博览会,充分发挥其对内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平台的载体功能与带动辐射作用。

第五十四节 推动沿边地区开发开放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大向西开放力度,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全面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抓紧制定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指导意见和规划,加快推进重点口岸、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快发展,推动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加快建设。培育一批边境地区中心城市,打造沿边对外开放桥头堡和经济增长极。进一步加强沿边口岸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沿边地区与国内中心城市和周边国家的交通、能源资源大通道。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起来,拓宽优势资源转换的实施空间,依托内地广阔市场、投资能力和制造业体系,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进一步扩大出口规模。引导、鼓励和支持西部地区企业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积极参与对外投资和承接服务外包。加快实施国家自由贸易区战略,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和共同发展。充分利用中国与东盟、上海合作组织等区域合作平台,广泛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南亚、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构筑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专栏26:沿边开发开放区建设

特殊经济区建设:加快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实施特殊经济政策,促进产业集聚,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快建设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扩大与周边国家的经贸往来。

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增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能力。研究建立二连浩特等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重点边境口岸城镇建设:支持广西龙州、靖西,云南勐腊、河口,西藏吉隆,新疆阿拉山口、塔城,内蒙古策克、甘其毛都等一批边境城镇口岸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边民互市贸易区、出口产品加工区等园区,提高通关能力,畅通边境口岸城镇与周边国家沿边地区经贸合作和技术交流。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

西部地区具有特殊重要战略地位,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强指导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五十五节 强化政策支持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0〕36号)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共同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中央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财政性投资向西部地区倾斜,提高中央专项建设资金投入西部地区的比重,充分体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取向。进一步体现项目倾斜,实行差别化的产业政策,支持在西部地区优先布局建设能源资源加工转化利用项目,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探索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西部地区发展。

第五十六节 精心组织实施

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与国家有关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衔接好,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年度目标要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本规划的有效实施。东中部地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加强经济合作,支持西部地区发展。东中部地区在参与和支援西部大开发时,要进一步提升对口支援、对口帮扶的深度和水平,支持企业、人才到西部地区创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军队在参加和支援西部大开发中的优势和积极作用。

第五十七节 加强指导协调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重点,在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实施、重点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指导和支持。对有关重大任务、重点工程和重要项目,要纳入有关专项规划,做好实施的前期工作,不失时机的加以推进。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研究制定新的政策举措,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支持西部大开发新的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综合协调与服务,加强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对本规划进展和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第五十八节 做好评价考核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对本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的考核政策,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对地方政府的综合评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要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执行情况的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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