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本文核心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1 目的

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会经费的来源

2.1 职工交纳会费。

2.1.1 会员会费按本人基本工资收入的0.5%交纳,由工会财务及时收缴并入账;

2.1.2 每月收缴个人当月会费;

2.1.3借调人员在我处保留会籍的.缴纳会费,同时享受会员待遇;

2.2 行政拨交工会经费。

由筹建处按职工每月工资总额的2%提取,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 3 工会会费支出

3.1 慰问职工。

3.2 组织文体活动。

3.3 工会宣传活动。

3.4 职工教育。

3.5 工会行政费支出。

4 报销程序

4.1 需要使用经费时,事先向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书面或电话通报后,方可使用。

4.2 报销时,施行凭票报销制度,票据为国家正式发票,在票据

背面需有经手人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处工会财务登记,经工会财务人员审核并由财务科长签字后,由工会主席签字据实报销。

4.3 筹建处经费审查委员会定期进行核查。

5 管理要求

收支情况由筹建处工会组织统一管理,工会财务人员应将各项收支情况及时入帐。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度要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年度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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