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3篇

本文核心词:劳动仲裁工作总结。

  篇1: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信访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信访工作从受理数量上分析,信访、来访的热点表现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争议、失业就业方面,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3篇

  我局紧扣区委、区政府的目标定位和工作取向,紧紧围绕“促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认真贯彻全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对既有信访做到妥善处理,不留后遗症;二是改变相对被动的信访办理方式,改变“问题严重才整治,有了投诉才解决”的现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化解,努力创建新型劳动关系,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惠民举措,以此来构建通州和谐大环境,促进通州经济大发展,信访工作取得重大成绩。

  一、提高认识、健全网络,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强而有力

  历年来,我们始终把信访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薄弱环节、为政府分忧、让群众满意的大事来抓;充分认识到信访体现了社会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意见和要求,事关和谐稳定大局。为此,我局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列入党组、局务会议的重要议程。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行政各科室、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健全了信访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分工。设立了政策咨询和矛盾调处办公室,落实领导信访轮值接待制,明确信访责任,规范处理流程,缩短处理时间,提高信访办理效率。加强对信访的协调领导,进一步健全信访事项统一管理、信访办理部门和资源统一调度、信访问题及时解决的信访工作一体化工作平台。在劳动保障系统内健全镇、村(居委会)、企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仲裁员、监察员、联络员在劳动纠纷调处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提供有力保证。信访由局办公室扎口管理;政策咨询矛盾调处办公室负责劳动保障政策咨询,协调处理涉及劳动保障部门职能的各种矛盾,参与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权益的保护,负责?公众监督?栏目咨询类信息的处理;劳动保障 负责?公众监督?栏目投诉类信息处理。做到了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

  信访办理关键是要有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要有准确精当的文字答复。为避免差错,提高质量,局一把手亲自把关,重点信访重点批示,交由部门重点办理,实行全程监督跟踪。强化办理逐级审核制度。信访办理按照“具体承办人——经办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主要领导”的流程,先由各科室事业单位具体承办人草拟答复初稿,由经办机构负责人、分管局长审核,然后由局办公室信访专职人员扎口,进行答复格式、语言文字等修正,最后交李淑芳局长审定、签发。层层把关,确保办理质量。年初,多起信访办理因内部审核未通过,发回部门重新办理,最多的办理了三次。这一严格的做法引起了部门的高度重视,有效提高了信访质量。

  在全区大接访活动中,面临政府有限责任与群众无限需求激烈碰撞的巨大压力,李局长带头执行并督促落实领导包案制、信访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妥善处理大接访活动中占全区40%的涉及劳动保障的信访,答复率100%,没有发生一起因劳动保障部门乱作为、不作为而引发的信访事件。

  二、加大宣传和制度创新力度,努力实现从源头上减少信访诱因

  1、以《劳动合同法》为重点,大力宣传“三法一规定”。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活动,认真组织企业学法、用法。引导企业做到“四个必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办理社会保险、必须按规定支付报酬、必须健全规章制度,增强企业合法用工的自觉性。开展以案说法,调动职工维权的积极性。对于损害职工权益的信访案件从严从速处理,让尽可能多的劳动者能从案例中学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以解决民生难题为重点,积极推出惠民政策。对一些社会关注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做到处理在苗头阶段,以点带面,紧抓不放,推动问题的整体解决,从而达到源头上防范和减少信访的目的。

  今年受金融风暴影响,企业为节约开支纷纷裁员导致劳动争议劳资纠纷不断增多,我局为企业建立起减负稳岗制度、失业监测调控制度并实行严格的企业裁员制度。失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的费率由2%降至1%,工伤保险企业缴费费率在原有基础上下降 20%,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由 0.8%降为 0.5%。阶段性降低费率后,减少企业支出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380万元、失业保险551.8万元,成为南通市唯一一家阶段性降低费率的县区,响应政策速度快、稳岗效果好。针对农村老年居民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呼声高,我局在促进养老保险全覆盖方面,实施了三项惠民政策:在南通首家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补助,放宽参保人员年龄限制,建立农村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制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了农村居民人人都享有制度安排的完整体系。针对群众不断反映的“看病难、看病贵”难题,我局调整医保政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实际支付比例比201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大大减轻了个人负担,提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营养费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实现与南通市待遇同步。针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原来实行的“差额征缴、差额拨付”方式,造成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得不到保障,出现大量退休人员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结算方式“全额结算、全额缴拨”改革,今年全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实现按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一大批事业单位信访人员息访,对我局的工作的力度和效果纷纷表示赞赏。农林系统“小三场”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政策上的创新,实现了从制度上提高保障水平,从根本上惠及广大民众,从源头上减少信访诱因,从整体上构建社会和谐的目的。

  三、认真落实信访政策,保障民生,维护民权的能力显著提高。

  1、建立预警排查机制,确保各种矛盾得到快速化解。在基本形成及时干预、合理疏导、快速解决的良好信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劳动 为龙头,各部门协调配合,完善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预防和处理重大集体上访,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对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企业涉及劳动保障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对涉及全局性的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逐件按诱因、时间、地点、涉及人数以及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和化解。进一步指导镇企服中心加强与镇矛盾调解中心的对接,做到了发现苗头不忽视、遇到难题不上交,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对于群众反映的普遍和重点问题,做到畅通渠道,绝不回避,形成“合理就受理,受理即办理,办理即解决,解决即巩固”的高效和长效机制,有力维护了来信来访群众合法权益,做到矛盾化解有实招,信访办理见成效。

  全年立案221件,按期结案率100%。全年为1121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89.42万(其中,农民工796人,工资271.28万元)。督促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72.55万元,涉及劳动者689人;督促12家用人单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涉及劳动者352人;为劳动者清退各种抵押金30.14万元,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421件。做到了群众来信件件有落实,直接来访事事有回音,属实举报案案有结果,为全区发展大局做出了部门应有贡献,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创新信访调处机制,构建和谐关系。

  坚持依法仲裁和柔性调处并重,以柔性调处为主的原则,将劳动争议处理关口前移,依托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将仲裁调解机制向社会各方延伸,加强与信访局、总工会、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镇企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成立了专业化劳资纠纷调解机构——通州区劳资纠纷调处工作站,成功调解多起重大劳资纠纷。全年妥善办理“公众监督”栏目咨询、建议、投诉1295条,服务经济、服务民生、双边维权、维护稳定的能力大幅增强。全年办理信访100多条,信访工作基础台账做到电子化管理,登记详尽完备。

  2015 年,我局紧紧围绕保稳定的主线,强化服务意识,畅通信访渠道,领导包案制、信访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得到很好的落实,信访办理快速高效。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继续完善信访制度,认真落实信访政策,尽量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为建设法治通州、和谐通州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2: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的工作任务,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履职尽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就业创业形势良好。

  坚持把促进就业创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1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 14.9万人,再创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1.91%,再创新低,扶持自主创业1.19万人,带动就业7.62万人。一是扎实开展大学生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行动,举办公益性招聘活动231场,组织2369家用人单位与高校对接,全年共引进大学生4.12万人。继续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全年接收租房补贴申报1.1万余人,发放9220万元。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工作,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6.18%。二是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举办首届中国无锡“东方硅谷”大学生创业大赛,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无锡行”、创业融资辅导营等活动,通过比赛与引智相结合、宣传和落地相结合、政府引导和市场孵化相结合,打造大学生创业能力展示舞台,被评为全国“2015年度地方就业创新事件”。已有73个优秀参赛项目落户无锡,吸引和扶持大学生创业1421人,培育产值超过100万元的大学生企业37家。三是支持和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意见,扩大了就业援助范围,调整“两项补贴”的分担基数,共发放“两项补贴”4.91亿元,惠及8325家用人单位,帮助10万余名扶持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四是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组织重点用工企业先后赴江西、四川等地开展劳务对接,举办各类招聘会153场,帮助重点企业招工28万人。

  (二)社会保障不断完善。

  参保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社保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一是扩面工作持续推进。2015 年全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32.81万人、296.72万人、197.14万人、194.48万人、186.39万人,扩面人数分别为6.61万人、8.11万人、4.47万人、4.42万人、4.4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养老保险净增缴费人数5.28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55.3%。二是及时调整保障待遇。调整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人均提高247元,精简退职人员定补金人均提高86元,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310元提高到34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分别由300元和190元提高到330元和220元。继续提高失业金待遇,上、下限标准分别由1480元和780元提高到1630元和858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10%以上。三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定《江苏省征地补偿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贯彻意见,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在全省率先实施大病保险制度,2015年有4.6万余人次获得大病补偿,共计约9100万元,有效缓解参保人员因病致贫问题。积极推进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扩大护理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医融合。积极完善医保费用结算办法,调整2015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加大对医疗定点机构的管理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出台《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贯彻实施意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四是改进工伤保险工作机制。实施工伤认定责权下放,形成市、区分级办理工作机制。成立市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开发工伤认定网上预约申报系统。实行工伤医疗定点管理,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通过划卡结算,切实减轻单位和职工现金垫付负担。

  (三)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

  以建设“东方硅谷”为目标,大力推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人才7848人,海外留学人才1952 人,新增专技人才4.4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75万人。一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取得新成就。全力推进“东方硅谷”人才引进工作,累计引进9名诺奖得主、 11名外籍院士与民营企业共建研究院,累计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102名。2015年44人入选省“双创”人才,分别新增社会事业和中介服务领军人才 25人、6人。大力推进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共有120个项目入选国家和省市引智项目计划。新增市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新增8家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3家分站,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高技能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着力完善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加强职业培训管理。在省第二届技能状元大赛中获优秀组织奖;在第六届全国数控技能大赛江苏选拔赛中总分列全省第二,并在全国决赛中获冠军一名。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市高训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新增省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达57家。成功完成APEC技能开发促进项目。三是积极做好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工作。2015年举办各类服务交流和对接洽谈活动29场,为创新创业人才及企业搭建了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四是大力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整合后的市人力资源市场建立起“现场、网络、手机终端”三位一体的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获“江苏省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荣誉称号。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意见,扎实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四)人事制度管理不断规范。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依法规范人事管理服务。一是公开、公平、公正做好考录工作。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录(聘)工作,招录公务员414人,招聘197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接收安置338名军转干部。二是稳慎推进相关改革工作。严格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基本完成市(县)区事业单位参公申报工作,扎实做好全市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完善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推进机关规范津补贴的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完成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人事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务员平时绩效考核,严格年度考核的审核备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全力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充分发挥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9.79%,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97.54%,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一是加强服务指导与执法力度。采取组织专题培训、上门服务指导、重点单位分工包干等举措,加强对企业用工管理的服务指导。深入开展两网化管理工作。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评定2015年度无锡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86家。不断创新调解仲裁服务企业的内容与形式,举办“千企法盾行”活动,全面深化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街道(镇)巡回仲裁庭的作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案件4116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处理各类案件 23204件。二是认真落实劳务派遣新规。认真抓好宣传培训,稳妥推进法规落实,率先在全省创新实施“二级代码”制度,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得到进一步规范。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2015年共许可361家。指导劳务派遣行业协会发挥积极作用,着力引导行业自律。三是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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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总结3篇》()。在全省率先发布201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11月1日起,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30元/月和14.5元/小时。四是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定期组织矛盾排查和预警分析,重点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处置各类信访事项1.89万件,处置率100%。加强“事改企”政策的梳理和相关调研工作,做好“事改企”上访人员的维稳工作。

  (六)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基层人社平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一是规范平台建设要求。市政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街道(镇)人社所工作职责和管理体制,理顺了工作机制,提出对平台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专业化建设、作风效能建设等方面的新要求。二是业务标准优化到位。进一步优化基层人社站所业务流程和服务项目,业务项目优化为38项,业务环节减少15个,22项业务可即时办结,11项业务可同城同办,修订了2015版服务规范,发布了国内首个人社所公共服务地方标准。三是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开发上线了基层人社所新业务系统,实现单点登录、“一窗式”服务。对市区500余名人社所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实务培训,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评选,提高了平台业务办理能力与水平。

  (七)队伍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以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活动为抓手,全市人社系统扎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一是制度建设成效显著。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保障。出台12个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完善局公务接待办法等7项内部管理制度,建成从机关到事业单位、从法定行政权力到内部管理服务事权全覆盖的内控体系。二是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围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查摆出来的问题,汇总归纳五大类43个整改项目,制定局“543”整改方案,按进度已完成整改事项33项。三是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面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实际办结时限平均提速 20%,打造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

  篇3:2015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凝心谋发展,聚力惠民生,以稳定就业局势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为重点,稳步推进社会保险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2015年劳动保障工作回顾

  (一)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

  1. 保企稳岗保就业。一是继2015年12月后,2015年1月份再次临时性下浮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比例,2个月共惠及全市9.1万家企业和2.6万户城镇个体劳动者,涉及职工217.6万人,全市五大社会保险基金共减负15.7亿元。二是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就业补贴。2015年1-3季度,全市对受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但就业容量大、就业贡献率高的294家企业,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发放稳定就业补贴7708.2万元,惠及职工20万人次。第四季度发放额正在审核中。三是将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原来的20%降到12%,降幅为全省之最。按照2015年底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 165.7万计算,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缴费负担24.8亿元。上述措施大大降低了企业社保缴费成本,提高了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力,增强了企业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信心与决心。

  2. 完善政策促就业。在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出台的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的同时,2015年我市迅速出台并全面实施“1+X”的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加大了对困难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扩大创业扶持对象范围,进一步完善小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我市经济的长远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15年,全市共发放用工补助和社保补贴4367.7万元,发放再就业援助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分别为476.4万元、1.45亿元,政府出资购买社区公益性岗位帮助7657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托底安置;累计发放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9053.4万元,贷款回收率达到99.3%。2015年还在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的基础上,启动了目标明确、内涵丰富、富有挑战的创建充分就业县(市)、区活动,进一步落实和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到目前为止,全市已创建充分就业社区335个,占社区总数的75.2%。

  3. 加强服务帮就业。2015年依法实施了就业和失业登记制度,开展了覆盖城乡所有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并在建立失业预警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对1406家重点骨干企业的用工动态监测制度,完善了企业用工调查分析机制,夯实了就业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还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搭建并完善“就业志愿者队伍”、“就业项目经理人”、“创业俱乐部”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开展“就业援助进家入户”、“1791”(一起就业)“就业360度”“创业项目展示会”等专项活动,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提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的就业率。

  4. 规范用工减失业。2015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稳定岗位、减少失业,并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平台,充分发挥规模以上企业和原国有集体企业对稳定就业的导向作用,实施万家企业与职工“共同约定行动”,推动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对生产经营遭遇暂时困难的企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灵活用工、弹性工时、组织培训等办法,做到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同时,积极引导职工依法和理性维权,在法律框架内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会同总工会继续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积极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在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预测预警和企业工资指导线三项制度建设,为企业控制成本、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供信息和政策指导。

  5. 技能培训促就业。2015年我市全面实施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鼓励扶持困难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并给予经费补助。组织城镇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以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其实现就业。按照建设服务型教育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培训网络体系,加快推进职业学校证书制度建设,率先建立职业资格培训信息发布机制,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到2015年底,全市组织各类人员培训15.8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培训3.3万人、企业职工及在岗外来务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8.5万人、再就业培训2.7万人、高技能培训 1.3万人。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鉴定1.5万人,经鉴定合格核发职业资格证书1.4万人。与此同时,针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用工紧张的现状,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和区域合作平台,帮助企业引进以技术工人为主的各类劳动力。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市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牵线搭桥下,共为我市输入适用劳动力3.6万人。

  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5年我市实施的积极就业政策和各项措施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 2015年底,全市新增就业人员14.2万人,比上年净增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6.1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6%,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在全国、全省属于较低水平。

  (二)完善制度提高待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又有新进展

  1. 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方面,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至此,我市从制度上实现了“人人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目标。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同相关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换办法也已出台,对促进城乡统筹、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续接社保起到了积极作用。城镇医疗保险方面,去年我市各地进一步完善了居民医保政策,实施了城镇居民医保住院门诊双统筹。此外,医改及涉及医保建设部分等制度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2.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受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2015年初,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前所未有地出现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较大。对此,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迎难而上,深入分析和寻找扩面新的增长点,确定扩面重点人群以及行业、企业,并采取上门走访宣传政策等措施推进扩面工作。下半年又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采取社会保险参保专项稽核行动等措施,以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加大扩面力度,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的转变步伐进一步加快。截止2015 年底,全市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44.3万、251.8万、173.2万、214.9万和177.6万,其中实际缴费人数分别比上年净增9.2万、13.2万、11.8万、5.6万、12.9万,提前超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扩面任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67.2万,比上年净增10.1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0.9%,提前完成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重点任务目标。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 2.4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达到55.6万人,比上年增加1.7万人,重点对象参保率达到86.5%。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8万人,比上年增加5.4万人,其中13.4万人按月享受养老待遇。

  3. 参保人员待遇进一步提高。去年1月,我市按有关规定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相关群体待遇水平。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505元,其中市级统筹区达到1534元。市区、余姚市、慈溪市、奉化市等地通过调整降低门诊自负段和住院起付标准、降低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增加特殊病种、实施医疗费用负担综合减负办法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仅市区实行的城镇职工医疗费用综合减负,就为患重病大病的参保人员减轻负担 3292万元。各地还积极组织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受到了群众的好评。[Page]

  4. 社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随着我市社保基金结余规模的逐年扩大,基金监管的重要性日显突出。2015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从制度建设、日常检查、审计监督三方面着手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建立并完善了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2015年,会同市监察、纠风、财政等八部门,联合开展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侵吞危害社保基金行为。对社保基金银行开户不规范、扩大企业养老基金支出范围、社保基金收支缺口未及时解决、居民医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扎牢了社保基金的“安全门”。

  (三)转变理念创新机制,维权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1.《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2015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以百家企业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企业,加强对企业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促进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在全面建立企业联系点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劳动保障资源,充实企业用工管理信息数据库内容,扩大联系点户数,目前全市已建立667家企业联系点。全面清理了与《劳动合同法》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大力推广了新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以劳动用工管理薄弱、劳资关系矛盾突出、农民工用量大、生产环境差的企业为切入点,加大指导服务监督力度,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截止2015年底,全市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 28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4.7万人。

  2.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积极有效。针对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劳资纠纷调处工作的新态势,2015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积极贯彻“刚性执法促维权、柔性服务促和谐”的执法理念,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5年,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1.1万户,涉及职工120余万人,查处劳动违法案件2845件,处理突发事件317起,为2.6万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工资1亿元。另一方面,结合执法行动,组织开展以“送服务、保稳定、促规范” 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加强服务指导和依法规范工作,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送到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及时化解劳资矛盾、降低违法风险,扎实落实企业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双保护。

  3. 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机制初步形成。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断上升,且日益复杂的趋势,2015年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和基层处理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北仑区、镇海区、江北区、江东区、海曙区、余姚市等地,整合工会、劳动保障、司法、信访、法院等各方面资源,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委员会),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慈溪市采取由劳动仲裁机构签发《调解建议书》再由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方式,使54%的劳动争议得以提前调解解决。余姚市建立劳动争议专职调解员队伍,快速处理了大量简单或小额标的劳动争议案件。据统计,2015年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1万件,同比上升0.8%。其中83.2%案件通过调解得以处理。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1.2万起,调解率为68.1%,共为职工挽回工资、工伤赔偿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损失1.9亿多元。

  4. 企业欠薪预防处理机制继续完善。2015年,我市继续抓好企业欠薪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长效机制。一是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应急欠薪周转金制度进一步建立。目前各级财政已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1亿元,比上年增加了一倍多,政府应对劳资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建筑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制度进一步完善,现已覆盖1078家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达8.2亿元,为有效遏制建筑领域工资拖欠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欠薪高发的租赁企业、无资质装潢企业、已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三类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在部分地区取得了新的突破。象山县、江东区对租赁场地经营企业设立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奉化市则对租赁企业工资发放清单实行一月一报制度,为劳动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欠薪问题提供保证。[Page]

  5. 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2015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努力排查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纠纷,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国庆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在日常的信访接待、处理和答复中,注意加强对来信来访的梳理分析,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及时了解信访动态,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重大信访案件注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信访组织网络的作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15年,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万人次,其中集体上访253批次5119人次,均比上年下降了四成多。按期办结率为 100%。

  2015年,全市未发生大规模裁员减员现象,更未因企业劳资纠纷引发大的社会不稳定事件。

  (四)夯实基础提高能力,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 思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2015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加深,思想认识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能力有新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对事关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形成共识,切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打下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2. 管理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一是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街道(乡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并实现信息联网,所有行政村配备了劳动保障协理员,部分村已建立服务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已覆盖全市城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延伸到了群众身边。各地还着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已在乡镇、街道挂牌成立了152个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划分监察网格989个,配备了专职监察员,明确了1948名协管员,为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打下了扎实基础。二是业务办理更加便捷。在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市级统筹区加快推进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工作。到2015年底,市区实行网上申报的单位已达6506家,涉及参保人数68.4万人,占符合网上申报条件参保人数的 56.1%。此外,市区通过委托报销的形式,实现了杭甬、沪甬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余姚市、慈溪市两地互认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方便了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3. 信息化水平继续提升。加快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对各项业务工作、服务人群、信息系统功能和管理服务机构网络应用的覆盖,同时对原有的系统实施升级改造,信息系统支撑能力有效增强。我局对市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了大规模升级改造,目前一期升级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功能进一步完善,性能进一步提升,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为医保业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步完成一体化平台搭建,为劳动保障一体化系统建设打下了基础。我局还对行政办公信息系统进行了完善,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奉化市配合“五险”统征工作,开发了融五大险种于一体的征缴系统,整合了资源,提升了能力。

  4. 行政审批归并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我局整合办事窗口资源,成立了宁波市劳动保障行政服务中心,改变原来“一人一事”的单项服务模式为“一窗多能式”服务模式,并实施窗口办事统一取号叫号服务,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秩序。加强考核和内部管理,努力提升窗口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对有关县(市)、区及时下放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市本级在窗口直接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017件,全部按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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