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的法官培训中心工作总结

本文核心词:法官培训中心。

上半年的法官培训中心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中院法官培训中心在院党组和分管院长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创新审判机制,强化服务职能,推进队伍建设,实现省优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年初院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上半年,市中院法官培训中心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以创建学习型法院、服务型法院、廉洁型法院、创新型法院、便民型法院、科技型法院为载体,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作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指导和检验所做的工作,切实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自觉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进一步强化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政意识。在抓好政治学习的同时,突出抓好业务学习,做好习即工作,工作好学习的环境,营造人人学习,终生学习的良好氛围。针对培训中心的工作任务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以适应培训工作的需要。

  二、克难奋进,努力完成岗位目标责任任务

  上半年,法官培训中心一是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业务培训计划;重新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制度;拟定了争创省级模范法院的实施方案;法官培训中心工作、学习、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立健全。二是认真备课,巡回辅导。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基层法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司法为民观念。五月中、下旬,市中院由副院长杜明强带队,组成三人巡回辅导小组,到全市六个基层法院进行了民商事法律知识辅导。此次辅导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主讲了《当前民事审判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关于适用新婚姻法及其解释的有关问题;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注意的问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应注意的问题;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审理民事案件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担保法及其解释的有关内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有关问题共十个方面的内容。

  所到法院,同志们普遍反映辅导人员授课条理清楚,详略得当,由浅入深,理论联系实际,受益匪浅。三是对荣获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进行奖励通报。我市法院共评选、推荐、选送了13篇论文参加全省法院系统第十三届学术讨论会。经过省法院学术讨论会论文评选委员会评选,有两篇论文荣获三等奖,1篇论文荣获优秀奖。为鼓励的干警积极参与,并争取获得表彰和奖励;为十堰法院赢得荣誉,市中院在省高院奖励的基础上,对获奖实行奖励。同时,积极安排部署全市法院撰写论文参与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四届学术讨论会,经市中院论文评选小组认真筛选,推荐十三篇论文参加全省法院第十四届学术讨论会。四是为举办全市法院民商事法律知识竞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法官培训中心已准备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共200个,并做好校对、装订工作;同时拟定竞赛方案,奖励办法报院领导审定。五是服从院里统一安排,抽调一人从三月份开始参加清理涉法上访案件,协助处理有关事宜,参与有关案件的调查处理。六是按目标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每季度一篇信息,一篇宣传稿件的任务。

  三、以学习两个条例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法官培训中心按照院党组、机关党委、支部、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和警示教育活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了省法院组织播放的“触目惊心的法官违法犯罪案”警示教育片;市纪委等有关部门在我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分支部进行了学习讨论。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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