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鹅旅行记》读后感(陈雨馨)

本文核心词:陈雨馨。

《骑鹅旅行记》读后感(陈雨馨)

《骑鹅旅行记》写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农村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喜欢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正在此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里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祖国的奇峰异川,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许多多的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很多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不爱读书学习、淘气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的时候,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的好孩子。 这本书是瑞典女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1858~1940)。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要有良好的品德和旺盛的求知欲望,要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同时,我从这本书里饱览了瑞典的锦绣河山,学习了瑞典的地理历史知识和文化传统,也了解了生长在这里的各种植物和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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