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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核心词:繁花落尽执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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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花》形式上的一大特色就是运用俗白的语言来描绘上海的人世百态。人人能懂的江南语体,不知道是否真的是人人能懂,但是里边上海方言的运用却是相当到位。揿,浴,不响,这几只男人、女人等等,举不胜举。用口语来讲故事,书中有很多某人说,某人讲,每个人在叙述的时候都带着他自己的语气与习惯,表现着他自己的想法与情感,陶陶讲弄堂里捉奸时是色眯眯、幸灾乐祸的,朋友提到沪生和白萍夫妻俩时是惋惜、遗憾的,李李对阿宝讲述屈辱往事时是痛心、怨恨的。同时,故事中的这些人物都是互相认识熟悉的,在说别人的时候,不禁会提到自己,在讲述自己时,难免会说到别人,一个故事展开的同时,另一个故事就可能被顺带出来,故事套故事,像俄罗斯的套娃一样。一个接一个的故事就自然而然地呈现到读者眼前。由于这样的叙事结构,所以繁花里的故事布局不是简单的几条线,而是有无数根线编织的一张网,阿宝、沪生、小毛、陶陶、梅瑞、汪小姐、李李、徐总、范总、康总、康太、林太、陆太等等,这些人各执一端,让这无数条线纵横交错。这种叙事手法看似简单易懂,其实在阅读过程中是很累的。

  一是因为上海方言有些不好懂,需要读者较大程度地投入到那个语境中,我读着的感受就是想说方言的冲动越来越强烈了,然后就只好给我妈打电话说方言。二是人物多,故事多,所以读的时候有种看不过来的感觉,有时候还要再往前翻翻回忆下。

  繁花与喧哗与骚动的异同: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的意识流小说,小说是由班吉、昆丁、杰生、迪尔西四个人的讲述组成的,按人物分。他们的叙述了康普生家的过去和现在,意识流部分较多,更加模糊难懂

  繁花,章节还是今昔交错的形式,按时间分,这个有点像穆斯林的葬礼这本小说的布局。 共同点,都带有浓厚的地域风味,但是又超越了地域观念。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描写了凯蒂母女俩的堕落故事,象征着“现代伊甸园”的衰落;写了昆丁的自杀、杰生的无耻,表现了康普生家族的消亡。可以说是美国南方的变迁史,表现了处在历史变革中的世界和陷入精神危机中的人。 繁花,描写了种种人性的丑陋面,如女人勾引老板,男人调戏女人,朋友间争风吃醋,兄弟姐妹间争夺家产等等,是上海的变迁史,反映了处于变革中的上海,同时也是整个变革中的中国及中国人精神危机的写照。 不同点:喧哗与骚动但同时塑造了黑人保姆迪尔西忍耐、正直、博爱的伟大形象,代表着基督精神的重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繁花则没有塑造这样一个可以来拯救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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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升高二了,暑假里从电脑上下载了很多小说,大多是穿越古代言情的,真真是看疯了。其中最令我震撼的莫过于《繁花落尽执何手》。(又名《我的夫君大小乔》)

  我为每一本书中震人心弦的爱情所感动,是不是因为是在古代,所以生命容易逝去,抑或在古代,人们的心还没有受到污染,所以才会有如此至美纯洁的爱情存在?

  小乔如此爱着忆甜,可是忆甜至始至终心中只放得下一个人,满满的,她至始至终只把小乔当弟弟,宠着,惯着,因为内疚?她是那么信任他,10年,她以为他欺骗了她,可到底,小乔还是那个纯洁倾城的小乔。为了心爱之人的天下与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每每念此,我在想,小乔活着,是不是只是为了爱她?到了最后,甚至连自己的死也不愿让她知道,只为她换她夜夜安稳睡眠,不愿在她心中留下任何痛楚!小乔何其悲哀!如若人生在世,能得此爱,了无遗憾!

  忆甜何其幸福!虽然不能与相爱之人相守,可与她喜结连理之人,却能有如此胸襟,甚至在相拥而卧之时,也能容忍她说,下辈子要做大乔的娘子!不允许他下辈子再找她,缠着她!甚至于在她终于奔赴黄泉之时,还将他俩葬在一起。大乔与忆甜。大乔与忆甜。纵然她也爱自己,可最爱,依旧是大乔!他,不奢求她的给予,只要,能在她身边,便是最大的幸福。

  可我也恨,恨你当初为什么要阻止她去找大乔!只为了那小小的借口?只这样,让原本相爱之人阴阳两隔,我心痛,我疾呼,但这样,才是真谛对么?相爱却不一定相守,何其苦!

  大乔为了忆甜,终也是付出了生命。倘若他能早点醒悟,早点说爱,是不是又是另一番景象呢?

  假设只是人们美好的祝愿罢了,良人不一定是主角,主角不一定是良人,相爱相知却不能相守,上穷碧落下黄泉,死了终于并肩而眠。

  《忆甜女帝传》终卷:

  崩于七十二岁。育一子,名,明景洛。(大乔名曰乔文洛)。安葬于明景皇陵,与前皇夫乔文洛同穴。两棺并放,拆隔板。比肩而躺,均着大红喜装。 其现皇夫李继亲自合棺木,手下断龙石。并于陵墓外石碑,亲自撰碑文曰: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此生无缘手相系,来世之约君莫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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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学语文教学忽视学生阅读的主体性,忽视学生对文本主动、自主的阅读。根据整个初中阅读教学内容,从三个阶段来提高学生的阅读水平:课堂阅读、课外阅读、日记阅读。

  [关键字]:新课标、课堂阅读、课外阅读、日记阅读。

  我们进行语文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而一个人语文能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阅读;一是表达。可以说阅读能力的高低,直接反映着一个人语文水平的高低。因此阅读教学,不管是高中还是初中都是语文教学的重点。日本石井勋博士说:“阅读能力是任何学习的基础,因为每一门学问都是从阅读书籍开始的。”怎样以有效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是每个语文老师都在探讨的问题。而一般的初中语文阅读教学存在这样着几个误区:

  一教学中忽视学生阅读的主体性地位,削弱甚至不尊重这种主体性;

  二教学中不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以程式分析代替学生的个性化的认知过程;

  三教学教法简单,教师拘泥于课文、局限于课堂,未能培养学生阅读的兴趣和能力。

  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我想这与教学方法有着很大的关系。吕叔湘曾经说过,在多种教学方法之上还有一把总钥匙,它的名字叫“活”。我们在教学中缺少的就是“活”。事实证明采用了活的教学方式,课堂就会显得生气勃勃,学生的思路也容易打开,收获也会更多。那么本人也就初中语文阅读并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谈一点不成熟的体会。

  一、给课堂阅读培根施肥。

  近几年中考语文命题发展的总趋势在于:(一)试题中限制了纯知识识记能力方面的考察。(二)语言运用能力的试题占了很大的比重。(三)试题注重了学生语文阅读能力的考察,一般分值不低于30%。可见,命题对学生的阅读能力的要求提高了。而十多年的教学实践使我越来越来越觉得,在以往传统的阅读教学模式中,我们往往过分强调理性和智力因素的作用,过分强调传授语文知识,忽视培养情感、磨练意志和人格的完整塑造。这样的阅读教学导致了我们的学生学习兴味的丧失;导致了认识和心理结构的“思维定势”,把陈旧过时的东西视为“天经地义”的常识,而缺乏开拓性、创造性,致使学生考虑问题理想化和脱离实际;导致了智力和人格的脱离与完整人格的肢解。原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30年的经验使我相信,学生的智力发展取决于是否会很好的阅读。会边读边想的学生,比起那些不会迅速阅读的人来,处理任何事情要快些,顺利些。”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我们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教会学生会阅读。

  为了教会学生学会课内阅读,我在实际教学中是这样进行的:

  (一)、抓课文,注重实练。课堂是学习语文的主阵地,课堂阅读是课外阅读的基础。课本中所选的课文都是优秀的文章,值得仔细地品读。在课堂教学中,我一直注意引导学生领悟文章的精华,学习优秀作家的大手笔。例如在学习朱自清的《背影》时,我让学生表演“背影”精彩片段,并及时引导学生思考怎样把一个人写的生动形象感人,要求学生总结方法。我还让学生当堂描写了一个人物片段,并与大作家一比高低。因为刚学习了精彩的课文,学生们的热情很高,各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写好之后当堂朗读,很多学生写得非常精彩,课堂上掌声不断。

  (二)、抓课文,注重个性。课本中的文章再优秀,它毕竟是死的。“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教师还要让课文中文章变成学生自己的。因此,在教学中我们不能忘记个性化阅读。每学习一篇文章我都让学生谈自己的感受、感想,不给他们任何限制。这样学生们就能畅所欲言,敢想敢说。学生能根据自己的阅读体验、人生经历等进行个性化的解读,将课内和课外和谐地融为一体。在课堂上鼓励学生自由组合,各抒己见,大胆讨论,上台陈述。有些学生的看法非常独特,甚至有的学生认为,文章如果怎样写会更好些。学生们敢于向大作家挑战的精神令我震撼,他们的想法更令我惊喜。此外,我还鼓励他们写读后感,很多学生对文章的理解独到,很有创新,很有看法。

  这样教师为学生的阅读实践创设民主的环境,提供自主条件,既充分关注学生阅读态度的主动性、阅读需求的多样性、阅读心理的独特性,更是高屋建瓴,敢于率先打破传统,走出思维定势,以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进一步 “ 逗 ” 起学生学习探究的热情。

  二、让课外阅读节外生枝。

  初中生面对的是中考,所以其阅读就不免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光靠课堂阅读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阅读层次序列,将课内与课外,将课本知识与自己的阅读积累有机串联,力求对作品有个性的反应,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获得独特的感受和体验。让学生能根据自己的阅读体验、人生经历等进行个性化的解读,将课内和课外和谐地融为一体,以课外阅读来补充课堂阅读的不足。现在学生的课余时间比以往要多得多,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凯勒说过:“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无限辽阔的海洋。”书是孩子们认识世界的一个窗口,但如果把眼光盯在有限的课本知识上,那是远远不够的。新课程标准要求培养学生广泛的阅读兴趣,扩大阅读面,增加阅读量,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巴金说:“我们有一个丰富的文学宝库,那就是多少代作家留下的杰作。它们教育我们,鼓励我们,要我们变得更好、更纯洁、更善良,对别人更有用。文学的目的就是要人变得更好。”因此,我十分注重把学生的阅读扩展到课外,让他们开拓视野,自觉地在书海里遨游,汲取丰富的养料。但课外阅读不是盲目的,教师要给予一定的指导。因此,每学期我都给学生们列一些阅读书目作为参考,学生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增加或改动阅读书目。

  当然这种课外阅读也并不是放羊式的不管不问。初中孩子年龄还小,自我约束力还不强,因此,教师要及时督促检查学生的阅读质量。在教学过程中,我一般采用两种方法来检查学生们的课外阅读:?一?每个月末我都给学生们安排一定的讲书时间,就是要求学生在课堂上将自己所看的书讲给大家听,讲时还要加入自己的见解和感受。有了这些要求学生们看书不但认真了,还养成了看书时思考的好习惯。?二?要求学生写一定数量的读书笔记。所写的笔记要在课堂上阅读交流,写得好的在班级的成绩栏进行展览。这样孩子们阅读的积极性就更高了。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进行课外阅读,学生们的阅读能力提高了,他们的思考能力,语言组织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总之,通过指导课外阅读,让每一个学生变得更好、更纯洁、更善良,对社会更有用,是我们每一位语文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阅读才会达到最高境界,才会实现学生语文阅读的终极价值。

  三、让日记阅读孕育蓓蕾。

  写日记,能以美滋润心灵;写日记能以美启迪智慧。在教学中,教师要让学生明白写日记,内容要丰富,题材要广泛,不受框框限制。 如可记以下东西:1、记自己的学习变化的情况。 2、记自己生活及家庭的变化。3、记自己的所见所闻。4、记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感情变化。 总之,生活是丰富多彩的,记录生活的日记,就应该拍下那一个个动人的镜头。这些天在看张国立、蒋雯丽主演的电视连续剧《金婚》,内容其实就是两口子五十年的生活日记,也属于这半个世纪所有的中国人。当然我在这里所谈的重点并不是日记写的问题,我想谈的是日记的读,日记要写更要读。文章的优劣还要靠读去感受去判断。因此,教师应当让学生养成在阅读自己日记和别人日记的过程中提高写作水平的好习惯。

  在教学中,每两周我会安排一到两节课的时间给学生读日记。?一?读别人的日记。学生之间自由的交换日记,然后课堂朗读。读别人的日记,评判优劣,扬长避短。课堂上同学们读得非常认真,有的还互相交流。?二?读自己的日记。挑选自己一段时间中最好的一篇在课堂上朗读,其他同学点评。点评日记的优点并提出改进的建议。我还记得沈阳同学朗读的那篇写现在双休日课业负担比以前更重的日记,同学们感触很深,并就这个问题做了讨论,指出沈阳日记不足之处。后来,沈阳将这篇日记重新写了,课堂朗读之后,获得了大家的掌声。经过这样长期的.坚持和训练,学生们的写作水平提高了,阅读能力也提高了。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将课堂阅读,课外阅读,日记阅读有机结合,学生们的读、写、思的能力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这样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来进行语文教学,才能让语文阅读异彩纷呈,繁花灿烂。

  语文阅读,见仁见智。这里所谈的只是本人在教学中的一点拙见。对于,如何提高学生语文阅读能力的问题,还有待在以后的教学中继续摸索探讨。

  [参考资料]:

  1、吴菲莉《激发学生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能力》

  2、徐金妹《浅谈语文教学中阅读的重要性》

  3、赵登亮《谈魏书生的日记教学》

  4、颜 蓉《走出课外阅读的误区》

《繁花》读书笔记模板4

  “沧海桑田,繁花似锦,却是以鲜血与良心为代价。一部炸裂志,就是一部灵魂出窍、脓血交融的当代世道人心史。”

  这是《炸裂志》这本书封面所写的两句话,以前,没有看过谁会以写志的形式去写小说。所以,初次接触这本书的时候难免有些好奇。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源于阎连科在方所的一次演讲――行走在没有光的胡同里。在那次演讲里,提到了这本书,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第一次接触了这本书。说实话,书中的内容最初的时候给我很大的震动。因为,里面的内容从一开始就是扯淡的。我不觉得一个人会被痰呛死。也不觉得哪一个村庄会靠偷火车上的货物而发家致富,更不会有什么村庄会为那些在“取货”的过程中死去的村民在村中心立下烈士碑。

  但是,当我继续读下去时,我发现我错了。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在物质基础的积累的过程中是如何的鲜血淋淋。也许,没有人会在致富头火车上的货物而摔死,但肯定有人在这个“致富”的过程中失去生命。《炸裂志》用一种看似怪诞的故事来讲述这个过程里,鲜血淋淋的原貌。就像是一幅抽象画派用来表现丑陋与黑暗的画作一样。他只是换做了一种另外的形式――文学的形式。

  奇怪习俗――哭坟

  炸裂村有去山脉坟地哭坟的习惯,那有伤悲忧痛都要去自己坟地大哭的习俗,不一定是真的哭,就是走到那儿向祖先跪着倾诉发泄一番的事。哭坟,很多伤心的事只能对着坟墓说,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安全感,只有采取这样的形式才会觉得安全。要么就是烂在自己的肚子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正在慢慢地减少。我们就像是给自己的心口贴上了胶布,把心锁的死死的。不愿意让人窥探。

  在哭坟中有一段对孔明亮和朱颖的哭坟描写:

  近过去,也就看到那近处袭着哭俗的是朱颖。她在爹的坟前跪着烧了三炷香,摆了三碗供,对爹清晰大声地说: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你放心睡去吧,以后炸裂就还是我们朱家的炸裂了。” “我马上就要结婚了,以后炸裂就是我们朱家的炸裂了!”

  孔家兄弟便立刻收住脚,看着那哭场,听着朱颖对她父亲说的话,像看着朱颖拉开了一场大戏的幕,后面就有宕宕起伏的出演了。

  人物――朱颖

  朱颖是可恨的,也是可悲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能更合适朱颖。在父亲被孔明亮所逼,最后被痰液呛死后,朱颖替父亲料理后事之后,在孔家大门前以牙还牙的吐了一口痰,然后直到走出村,步上了山梁子,消失在梁道上,她的脖梗和身影,都是硬的坚毅的,像一块石碑朝着山外移着走动着。

  两年后,朱颖回村了,穿着靠出卖身体赚来的钱买的印着英文字的衣服。带着香烟和巧克力。朱颖只能靠着这种方式光荣的回村,向炸裂挑战和宣誓,向孔明亮挑衅和证明。从一开始,朱颖是可怜的、可悲的。但是从她回归那一刻,带着许多的农村姑娘走上了和她相同的一条路时,她又是可恨的。

  她为了复仇,利用孔明光的本性,最终拆散了孔明光的家庭,最后又设计使公公孔明德死在了“天外天”的一个姑娘的身子上。令人感到滑稽的是最后“电台、电视轮番播着新闻像是在锅里炒豆般,噼噼啪啪,天地震响,且还把父亲的照片也登在了报纸上,说他的一生,平凡而伟大,死前从车轮下救下了到炸裂打工的人,死后又为那里的殡葬事业做了敢吃螃蟹的第一人。”

  文化变迁史

  孔明亮家的老房子、村胡同的一盘石碾子、为炸裂市建设献出生命的烈士墓、孔东德和朱庆方写着先驱者之墓的墓碑。

  《炸裂志》以一种荒诞的方式开头,也以一种荒诞的方式结尾。当孔明亮把书稿烧的干干净净,说“有我和炸裂在,你就别想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恍然就像回到开头时,孔明亮笑脸相迎,说要为炸裂写一本志的时候。

  这部《炸裂志》是一部血泪史,我看到了泪,看到了血,也看到了炸裂的历史。交融在所有的炸裂的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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