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比赛细则

本文核心词:田径比赛规则。

小学春季田径运动会比赛细则

本次田径动动会将于四月中旬在本校举行,为了体现学生们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体现公平公正的比赛精神,现制定如下细则。

一、竞赛时间、地点:二0一二年四月中旬在本校举行

二、参赛班级:一~六年级

三、参赛办法:

1、各队参赛人数:以班为单位组队,每队8人,男、女各4人。

2、运动员资格:必须是思想进步,身体健康的学生。

四、竞赛办法:

1、男女运动员参加单项比赛,每人限报2项。

2、比赛使用最新田径规则。

3、竞赛项目:

(1)一、二年级:立定跳远、30米。

(2)三、四年级:100米、400米、跳远、跳高、垒球。

(3)五、六年级:100、400米、800米、跳远、跳高、垒球、铅球。

五、计分:

1、录取名次办法:

(1)一、二年级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三~六年级各单项录取前4名,按5、3、2、1、计分;如人数不足5人,则递减一名录取名次。

2、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加破记录得分之和排列名次,如积分相等,则按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按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六、奖励:

1、单项破江都市年龄组记录、达三级运动员标准团体总分加10分,破学校记录加5分(二年级加9分)。

2、获团体总分1~3名之队给予奖励。

七、报名:

1、各队在4月12日之前到学校ftp运动会报名文件夹下载、填写报名表并上报至ftp运动会报名文件夹(各队自留存根一份),每迟到一天扣团体总分5分。

2、号码布由学校统一准备。

八、裁判员:运动会裁判员由本校教师担任。

九、末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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